2026年10月26日,Religion News Service 報道,美國肯塔基州一名人道主義者獲批宗教豁免,可以拒絕使用人工智能,係歷來首宗同類個案。報道未披露申請人嘅具體宗教背景、僱主名稱或援引法例。
呢單新聞喺 Hacker News 迅速引起熱議,帖文獲437分、483條留言,反映科技界對宗教豁免嘅界線有明顯分歧。當強制使用AI工具越嚟越普遍,呢個案例可能成為日後類似爭議嘅參考點。
肯塔基州首宗人道主義宗教豁免
肯塔基州呢名人士以人道主義者身份,成功獲批宗教豁免,可以唔使用人工智能工具。報道喺2026年10月26日刊出,明確指出呢係首宗同類個案,但申請人嘅具體宗教背景、所屬機構同職位,全部未有披露。
事件喺Hacker News引發激烈討論,帖文獲437分、483條留言。有意見認為,豁免範圍一旦擴大,企業嘅AI政策將難以執行;亦有意見質疑,人道主義者唔信奉神明,點解可以用宗教理由申請豁免。
今次個案嘅具體細節欠奉,令外界難以判斷豁免嘅適用範圍。報道未交代申請人係向邊個機構申請、審批過程歷時幾耐,亦冇提及僱主有冇提出反對。呢啲空白位,正正係日後同類個案嘅關鍵。
豁免理據同法律基礎未公開
報道未交代申請人具體援引邊條法例,亦冇披露僱主或機構名稱。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過往主要處理傳統宗教豁免,今次個案可能擴闊宗教定義嘅解釋空間,但實際法律依據仍然不明。
人道主義者通常唔信奉神明,今次卻以宗教理由獲豁免,法律上點界定「宗教」成為關鍵問題。有留言質疑,如果人道主義世界觀可以構成宗教理由,咁哲學信念、道德立場係咪都可以?界線會唔會越劃越闊?
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嘅指引,主要針對有組織宗教嘅信徒。今次個案未公開審批準則,外界難以評估係咪代表政策轉向。可以肯定嘅係,宗教豁免嘅法律框架開始被用來應對AI強制使用嘅爭議,但界線仍然模糊。
科技界反應兩極
Hacker News 帖文錄得 437 分、483 條留言,討論最集中喺一點:如果人道主義都可以納入宗教豁免,咁「個人信念」同「宗教」之間仲有冇界線?有留言直接質疑,照呢個邏輯,任何員工只要話自己「深信」某件事,就可以拒用公司指定嘅人工智能工具,豁免制度會唔會變成漏洞。
另一邊廂,亦有留言認為強制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本身就係對個人自主嘅侵犯。呢種睇法唔係從宗教出發,而係從勞工權益出發:僱主有權決定工作流程,但員工有冇權對某類工具講「不」。兩派喺同一條帖文下面交鋒,正好反映呢單案例嘅張力唔止喺法庭,而係喺日常管理。
第三種聲音比較務實。有留言指出,一旦豁免機制存在,企業推行人工智能政策就好難劃一執行,管理成本會上升。呢點同報道本身嘅空白有關:報道未披露申請人嘅僱主名稱同職位,外界無從判斷豁免範圍有幾闊,亦解釋唔到點解科技界會對「先例」兩個字咁敏感。
香港企業嘅啟示
香港僱傭條例冇宗教豁免條文,宗教亦唔在《種族歧視條例》同《殘疾歧視條例》嘅保障範圍之內。呢個法律空隙意味住,如果有員工以良心或信仰理由拒絕使用公司指定嘅人工智能工具,僱主手上冇一條清晰條文可以依循,最終可能要靠內部政策同個別協商處理。
對企業嚟講,實際問題係要唔要喺人工智能使用政策入面預留彈性。呢度冇現成答案:預留豁免,可能出現執行不一致;唔預留,就可能面對員工嘅良心訴求。報道提到嘅美國個案,至少提供咗一個思考起點:豁免唔一定係法律要求,也可以係企業管治嘅選擇。
平機會同勞工處未就人工智能使用同宗教豁免表態,亦未有處理過同類個案。隨住人工智能工具喺職場普及,相關訴求會唔會增加,目前係未知之數。香港僱主值得問嘅問題係:當公司要求員工用某個工具,而員工話「呢件事我做唔落手」,現行制度有冇一條路俾雙方行落去?
呢單肯塔基州個案嘅真正意義,唔在於它開咗幾大嘅法律缺口,而在於它將一個原本屬於信仰領域嘅豁免概念,搬咗去人工智能使用嘅場景。報道刊出日期係 2026 年 10 月 26 日,但申請人背景、援引法例、僱主身份全部未有披露,外界對「首例」嘅理解仍然有限。
對香港而言,宗教豁免唔係現行法定制度嘅一部分,但職場入面「唔想用某個工具」嘅訴求唔會因為法律空白而消失。企業與其等到爭議出現先補救,不如喺制定人工智能政策時,就講清楚有冇例外、由邊個決定、憑咩準則。呢啲問題,比單純跟隨外國先例更值得思考。


